项目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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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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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布局 |
以政府为引导、产业政策为导向,通过市场化模式运作,实现从双创产业链上满足了孵化器毕业企业的再培育需求,从物理空间供应方面满足了高成长初创型科技企业的生产场所要求,在产业集聚功能上弥补了从孵化器到产业园的创新型企业集群空缺。 1期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已入驻面积:1.8万平方米 |
招商政策 |
1.加速企业房租补助 (详见鄞政办发〔2017〕45号 鄞州区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与管理办法) 新入驻科技企业加速器的加速企业给予一次性房租补助,对其实际租赁的办公生产场地按工业类企业每平方米50元(科技服务型企业每平方米100元)进行补助。 2.生产型双创企业政策 (详见关于印发《宁波市优秀创业创新 项目落地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对符合“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提出的“3511”产业体系和我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聚集的9大产业,或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其他创业创新项目,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3人、5人、7人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15万、20万元资金奖励。 3.研发经费补助 (详见关于印发《鄞州区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鄞科〔2017〕20号) 按核定的R&D经费支出额乘以补助比例得出的补助额给予补助(其中经认定的规模以下创新型初创企业、科技服务业企业补助比例提高1倍)。企业研发经费补助每年受理一次,每家企业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研发经费补助比例率按当年区财政安排的企业研发补助经费总额除以当年企业研发经费核定总额确定。 4.税收返还 加速企业自进入加速器起根据其对地方财力贡献部分按一定的比例返还。 |
招商方向 |
产业方向:重点引进“新型材料、智能终端产品、关键基础件、高端电子、信息软件”五大细分行业。 招商企业类型: (1)区外新引进企业。工业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科技服务型企业达到规上企业产值标准以上5000万元以下。 (2)孵化器优秀毕业企业。工业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科技服务型企业达到规上企业产值标准以上5000万元以下。原则上连续两年总营业收入增长率均超过20%。 (3)技术国内领先,发展潜力巨大的创业企业。工业类企业已获得企业或风险投资机构500万元以上额度投资,科技服务型企业获得投资100万元以上。 |
典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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